鑑於本(98)年12月17日及19日,基隆市及臺北縣各發生一起因燃氣熱水器裝設不當及通風不良
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共計造成3人死亡,內政部即日起再度推動「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執行計畫」,
補助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之居家,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
並以家中有行動不便者及中低收入戶列為優先補助對象。


內政部呼籲全國民眾再次檢視居家燃氣熱水器,如熱水器裝設於室內或密閉陽台且未裝設排氣管者,
請儘速洽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派員前往確認居家有無一氧化碳中毒潛勢,
如確有中毒潛勢欲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改善者,歡迎提出補助申請,
每戶最高補助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費用新臺幣3000元,
並請在未完成改善前之前,於使用燃氣熱水器時確保居家室內外通風,以避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壹、前言
臺灣冬季由於受到大陸冷氣團及鋒面影響,氣候寒冷潮濕,
民眾常因氣溫降低緊閉門窗,形成通風不良環境,有時候甚至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分析近來一氧化碳中毒案例之致災原因,絕大部分均是燃氣熱水器裝置或使用不當,
加上環境通風不良,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造成。

本部自97年起推動補助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場所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措施,
協助民眾排除環境危險因子,力求有效降低一氧化碳中毒案件。
為協助排除民眾居家潛在危害,99年度持續辦理補助,爰訂定本計畫。


貳、目的
降低一氧化碳中毒案件,協助民眾排除居家環境一氧化碳中毒危險因子,保護生命安全。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執行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


肆、辦理期程
民國98年12月21日起至99年4月30日。


伍、補助對象
一、本案補助對象為居家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且經診斷後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
需遷移或更換熱水器改善者,更換之熱水器得包括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

二、本案所稱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屋外型(RF式)熱水器,裝設於屋內或加蓋陽台。
(二)半密閉自然排氣型(CF式)熱水器,未裝設排氣管。
(三)半密閉自然排氣型(CF式)熱水器,裝設錯誤之排氣管。
(四)其他燃氣熱水器或排氣管安裝不當致有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中毒之虞者。


陸、補助方式
經直轄市、縣市消防單位複查後,如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者,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
每戶不得補助超過1次,併應參酌下列情況,提升其補助順序:

一、受補助者居家內有行動不便的人員(如年長、幼兒、孕婦或身心障礙者等)。
二、受補助者居家因經常緊閉窗戶或門窗不足等因素,致通風不良者。
三、受補助者為中低收入戶。


詳細內容請上內政部消防署連結頁面:http://www.nfa.gov.tw/ContentDetail.aspx?MID=155&UID=160&CID=3280&P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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